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党政提出的“怎样做人、做怎样的人”的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养成文明行为习惯,特制订以下校园文明规范:
1、诚实正直,言而有信。自觉培养做一个正直、善良人的观念,做人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开诚布公;做事实事求是,尊重科学,讲究诚信。
2、坚持己任,刻苦学习。自觉树立勤奋好学、刻苦努力、专心踏实、认真细致、善于思考的学习态度,坚持晨读晚习,积极参加学习研讨,运用好自己的时间。
3、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分清是非,坚持原则;学会自我批评,勇于修正错误。
4、热爱集体,尊重他人。自觉维护学院集体的利益,主动参与班级、学院民主管理;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互谅互让,待人和气、文雅、谦逊。
5、着装整洁,举止得体。自觉培养个人良好的气质,具有内在修养与外在着装结合恰当、潇洒俊美之感;公共场所注重礼节,行为端庄,男女交往文雅、大方。
6、优化环境,爱护公物。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共同创造和维护整洁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爱护教学区域和生活区域的公共财产和公共设施。
7、提倡勤俭,反对浪费。自觉养成节俭的品质,珍惜家长的辛勤劳动,生活中不追求超越自我标准的物质享受,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
8、维护秩序,构建和谐。自觉维护学院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公共场所自觉自律,不妨碍他人,以自我良好的行为构建积极、健康、向上的和谐校园。
今日交院学子,明日国家栋梁。在校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规范,为来日就业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期望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