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的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现将学生退学、转学、休学审批程序规定如下:
一、学生退学审批程序
1 、学生个人提出书面退学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与其家长联系后,由家长签字,上报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 、待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上报院学生工作部获批后,联系学生填写退学审批表。
3 、学生按照审批表的要求到相关部门会签后,交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之后上报院学工部。
4 、学工部将学生退学审批表报主管院长,呈院长办公会批准。
5 、学工部根据院长办公会批复 , 将下发文通知系学工办、教务处、财务处、招就处、安保部等有关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6 、学生申请退学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人申请、退学、退费审批表、学生证、交费收据。审批表一式三份,由院学工部、系学工办留存 。
7 、退学学生为住宿生的,一并办理退宿手续。
二、学生转学审批程序
1 、学生转出 ( 入 ),必须经过院长同意后方可办理。
2 、学生须持市教委批准的审批表到学工部办理转出 ( 入 ) 手续。
3 、学工部根据学生转出 ( 入 ) 情况通知有关部门。系学工办见转入学生交费收据及学工部通知后,方可安置。
4、转出学生需填写学院学生转出表。
三、学生休学审批程序
1 、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需办理休学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班主任同意,报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 、学生填写休学审批表,经系、部审核批准后,上报院学工部备案,将予以保留学籍一年。
四、附相关审批表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