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章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团组织关系的转档。”这是团籍延续的一种方式,每年新生入学、毕业生毕业都要进行团关系的转接。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业、乡镇、学校、街道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或团)的共青团工作委员会以及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均可进行相互接转团员组织的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一、转接关系的对象:新生团员、毕业生团员、转学团员
二、转接关系的时间: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内
三、转接关系的程序:
(一)团关系转入程序:
1、新生入学报到时,团总支收取新生团员档案和团员证,并将其汇总;
2、检查团员证是否标准。包括团员证基本情况的填写,注册是否正常,是否加盖钢印,有无组织关系转出章;
3、团总支将学生团员证核实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团委办理关系转接手续;
4、团员遗失团员证,由团总支对其团员身份核实后(是否有组织关系,没有的需原单位开具证明材料),统一到团委办理补发手续。
(二)团关系转出程序:
1、转出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出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团委公章;
2、团员临时外出不转移团的组织关系,凭团员证证明团员身分;
3、团员凭团员证转出组织关系时,其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应与人事档案一并转移。
4、自费出国留学及因私短期出国的团员,不需要转移组织关系,也不需开具团员证明信,其组织关系和团员证一律由原单位团组织保存。
5、去港澳或外国长期定居的团员,在出境前,应将团员证上交基层团委。出境后,其团籍即被停止。基层团组织可将他们的团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一并转移到团市委,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