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是连接学院、老师和学生之间的纽带和桥梁,是传达上级指示和精神的良好媒介。为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激励学生干部奋发进取,转变作风,增长才干,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学生干部的业务素质及综合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针对我院学生干部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此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具体考核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实行干部考核制度,旨在督促学生干部严与律己,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责任心,
培养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能力,发挥学生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工作,以配合、促进学院及系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学生委员、团委全体委员、各班班委和团支部
三、考核方式:采用积分制
四、考核办法
本条例实行量化考核,须要用打分制形式,总分100分,具体细则如下。
(一)、政治思想素质(满分10分)
要求:关心时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 能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对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同学可酌情加分。
(二)、学习成绩(满分10分)
期末考试平均成绩90分以上记10分,80分以上记8分,70分以上记6分,60分以上记2分;成绩特别差者视情节给予除名;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调课有补考或重修的每科扣2分,扣完为止;通过英语A级的同学加2分,通过英语四级的同学加4分;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的竞赛获奖的同学可酌情加分;在地区及以上正式出版发地的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者每篇加2分。
(三)、严格遵守例会制度(满分10分)
若迟到或缺席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五次以上(含五次)者给予除名。
(四)、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满分20分)
要求:有很高的工作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奉献精神和严格的工作作风,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一律免除职务。若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职将酌情扣分,情况严格者可免除职务,对工作任务繁重且完成出色的干部可酌情加分。
(五)、工作能力(满分20分)
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口头表达,书面书写,社会交际,以及创新能力,能够处理和应付突发事件,对学生工作有杰出贡献者可酌情加分。
(六)、群众基础(满分10分)
要求能够团结同学,正确处理好干群关系,对于群众反映群众基础较差的干部经调查属实可酌情扣分,情节严重者给予除名。
(七)、文明行为(满分10分)
要求注重文明礼貌,讲卫生,穿着得体大方待人诚恳。对在校区内有不文明行为者,情节稍轻该项记0分,严重者给予除名的处罚。
(八)、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满分10分)
要求严格遵守各项校规校纪,违反校纪校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若参与财博、打架等严重事件者给予除名处罚。
(九)、对于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干部同学,可在总评分上酌情加分。
(十)、本考核办法除第二条可超过该条基分外,其余各条原则上都不能超过该条满分,总评分不超过100分。
五 奖惩
学期末,将按照成员累积分的高低评出奖项,给以奖励,并将结果公布全院。
对积分较低,同学反响不好的学生干部予以免职。
六、附则
(一)、请各学生会,团委,班委,团支委认真履行学生干部考核条例。在工作中以身作责,严于律己,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 院学生会组织部负责对各部,各班进行严格考核,各部,各班有权进行监督。
院学生会秘书部
200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