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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家长信
2008-07-17  

家长同志:您好!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及学校对贫困大学生的关爱。为了便于您在了解有关政策后对子女申请贷款予以确认,现将有关规定介绍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学生以个人信用作为保证,学院介绍,农业银行发放的一种贷款形式。

2、贷款利率按中国农业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学生自付。

3、申请贷款最高额每人每年6000元。银行将学费贷款划入学院帐户,生活费存入贷款存折。

4、毕业后一至两年内必须开始还款,毕业后按照贷款学生所填期限还清贷款。

5、毕业后考取本科可以申请贷款展期,展期期间的利息,继续由国家财政补贴。

6、允许申请中途停止发放和提前还款。

7、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情况,必须还清贷款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8、毕业离校时,应主动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签订贷款还款计划和还款协议。

9、借款学生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家长应协助并督促其子女按期归还贷款。

10、对违约学生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全国个人信用网上查询系统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毕业学院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11、申请贷款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新证和老证均可,但不可无);

②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临时的也可);

③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特别要注意:所开的证明,农村生源的必须加盖当地区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公章,只盖村委会公章无效。城镇生源的必须加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和区县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的公章,其父母单位的公章无效);

④申请人如果未满18周岁(以身份证为准),还必须另提交父母签字盖章的《法定监护人保证书》,明确表示同意其子女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与其子女共同承担偿还贷款的相关义务和责任。同时还提交其父亲和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

学院电话:022-87910482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发展的关注与关怀,并竭诚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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