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提高学生工作系统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及学工业务水平,结合学工系统实际,制定本学习制度。
1.认真执行学院党委有关政治学习的规定,积极组织本系统干部、教师开展政治理论及学生工作业务学习,并及时将学习情况上报党委工作部。
2.理论学习内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文件、中央领导讲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及学院文件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学生工作实际选择专题进行学习。
3.学习方法: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主持,学生工作部牵头,定期组织召开。采用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领导宣讲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第二个周二下午学习,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5.学习地点:图书馆桂山书屋。
6.参加范围:学工部、团委、公寓处、心理咨询室、图书馆全体人员及各系部书记、学工办主任、全体辅导员。
7.理论学习要进行考勤,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席,学习考勤,作为年终个人考核内容之一。